課程概述 |
壹、課程內容
本學期課程主題為「刑法分則各罪之探討」,由於刑法分則之犯罪種類繁多,
因此本課程將會鎖定幾個研究主題, 亦即:
(一)侵害個人法益犯罪(侵害秘密隱私犯罪, 妨害名譽犯罪,侵害財產法益犯罪)
(二) 侵害社會法益犯罪(以公共危險罪,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有關之犯罪為主)。
(三)侵害國家法益犯罪(公務員瀆職罪,妨害公務,妨害秩序)
本課程所要研究的犯罪種類繁多,每一類犯罪型態都可能有理論上或解釋學上的爭議,希望修課學生能以建立問題意識或引導解決爭議的方式研究這些犯罪.
本課程希望除了刑法解釋學之外,修課同學可以將思考的觸角伸向更為廣泛或深化的面向,例如法律歷史、社會學、哲學、犯罪學或刑事政策等面向,或是結合其他法領域諸如憲法解釋。再者,修課同學應該對於這些犯罪的實務相關判決見解有基本的認識,甚至有能力在實務判決中發掘爭議的法律問題,並藉由不同的視野與角度進行解釋與詮釋。
貳、課程進行方式
本課程以刑法組研究生為主要對象,且以專題討論的方式進行。如修課學生非刑法組學生,應具備深入的刑事法學相關知識,以及研究刑罰理論的高度興趣。本課程原則上授課教師會在開學的第一週說明課程重點,且提示各種犯罪類型的相關參考文獻,並進行分組。其後的上課進行方式,則由學生為主體而非由授課老師為主體。原則上修課學生必須事先進行文獻蒐集(中文、德文、英文、日文均可,但書面報告中應該含有外文文獻)、相關實務判決之閱讀與撰寫報告,並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告。
授課教師在旁協助的部分包含:
1、事前提供德文參考文獻,以供學生參考。
2、分配學生報告的題目,並訂出報告時間表,確保在既定的時間內,同學都能充分地將所準備的內容報告完畢,並確保口頭報告之後,老師有評論提問時間,參與學生有充分時間提出問題,且報告同學有機會回應與反駁。
3、創造學生間對話機會,尤其針對實務與理論結合的問題進行提問,以探究學生的學習成效。
4、學生在事前準備報告時,老師會提供課堂外的師生溝通管道,例如上課前、下課後,課堂中間休息時間,甚至利用電子信件讓學生隨時發問或討論。 |